丈夫在监狱,欠款40万,妻子不知情,本地有一套房,外地有一套房,催款人起诉,这种情况,最后法院会如何判,房子会拍卖吗?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妻子的财产怎么分?
3天前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并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债务是由丈夫个人承担的,也需要由夫妻共同承担责任。 至于房产,由于你提到的“本地有一套房”和“外地有一套房”,这意味着你可能拥有两处房产。如果你的妻子并不知道这些房产的存在,那么她不应当被要求对这些房产进行清偿。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债务是用于家庭经营或者夫妻共同生活的目的,即使不是发生在婚姻期间,也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二人追讨债务。 最后,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这通常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经济状况、孩子的抚养权等。具体的分割方案应该由专业的法律顾问来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