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7年1月14日在河北大厂县买了一套二手房,总价200万,我首付了120万,对方说17年十月底房产证下来,然后去办过户。现在已超时快一年了,房产证也没下来,请问这房我可以算对方违约不要了,行吗? 中介签的合同,约定了17月
2025-10-11 00:30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有权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并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首先,您需要确认该房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所有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产权清晰、税费缴纳情况等,并确保这些条件已经得到满足。 其次,您应该保留所有与买卖合同相关的书面证据,如合同副本、付款凭证、往来邮件等。这些文件可以证明您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合同约定的情况。 最后,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来帮助您处理此事,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您也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但这通常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需要耐心和策略性。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决策。在做出任何决定之前,强烈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