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两年。婚前共同财产一套房子,购房合同两个人名字。目前在还贷款,还没有房产证。首付男方家出20万,我家出5万,支出单据是男方银行卡。装修购买家电我家出的,有装修合同等单据。还贷银行卡是我的名字,还款是我们一人一半,男方把钱转给我,我再一同汇到还贷银行卡。婚后有辆车,车是我家买给我的,车主名是我。请问这样离婚的话,财产分割是怎样?
15天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对于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的财产,应当按照各自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关于房产。 -由于房屋属于婚前财产,且购房合同上两人名字,因此该房产应视为共同财产。 -对于首付部分,男方的家庭应分得一部分,具体数额需根据当时支付的比例来确定;女方家庭则应分得另一部分。 关于车辆。 -车辆属于个人财产,除非有明确约定为共同财产或一方父母赠与,否则不构成共同财产。 -如果车辆由一方单独购买,并登记在其名下,则车辆仍归其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具体情况并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同时,在离婚过程中,也需要考虑孩子的抚养权和经济支持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