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十月份因病假请假了15天在私营企业工作两年了,公司规定每个员工每个月享有带薪假期3天,请问我还能享有这假期吗
2024-07-16 05:28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天数为每年不少于五天。因此,在您所在的私营企业中,每位员工每月享有至少三天的带薪假期是合法的。 然而,如果您在十月份因病假请假了15天,并且您的病假期间并未达到法定的带薪年休假期限(即一年内累计病假时间未超过一个月),那么您可能无法继续享有剩余的带薪年休假。具体来说,如果您的病假总时间为15天,则您的剩余带薪年休假将被扣除。 此外,即使您的病假时间超过了法定的带薪年休假期限,也不能自动获得额外的带薪年休假。您需要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法律规定来申请相应的带薪年休假。例如,您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并说明您的病情以及请假的原因,以便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剩余的带薪年休假。 总之,建议您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了解您的具体情况并获取正确的指导。同时,也要注意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