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劳动合同2019年6月到期,公司在2018年2月中旬全员放假,合同上写每月15号之前发工资,现在已经5月19号了,给我们的工资就只发到2月份的,现在听说公司要解散,我们放假这几个月工资怎么要?
2025-08-01 12:58尊敬的客户。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劳动报酬。如果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于2019年6月到期,而公司未及时发放2018年的年终奖金或工资,则可能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在此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与公司进行沟通。尝试通过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您的诉求,并要求其尽快补发剩余的工资和奖金。 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如果公司拒绝或者拖延支付工资,您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由相关部门对公司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寻求法律援助。考虑到您面临的风险和损失,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您都应该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必要时使用。同时,保持冷静,理性应对,避免激化矛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祝您生活愉快,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 [您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