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营业员,在商场卖衣服,在公司己干了五年,最后又续签合同三年,还差一年到期,公司给交了三年的养老保险,现在因家中有事,提前一月辞工,公司不给解除合同,说是违约了,如果不解除,我三年的失业金就领不到,怎么办,难道失业金就要不成了吗?
2025-03-05 07:31在您提出的问题中,涉及到劳动关系和保险福利。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行为。因此,您有权要求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解雇,并且您可以享受三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关于是否影响您的失业金领取,这取决于您所在地区的政策规定。一般来说,如果员工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主动辞职,通常不会影响其失业救济金的发放。但是,请确保您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以便做出正确的决定。 此外,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不合理或不公平,建议您与公司进行协商解决,以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诉讼。 请记住,及时采取行动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非常重要的。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