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购房合同,合同里写明有个车位,后来发现卖家的是人防车位,人防车位不能买卖,他是不是没权利卖给我,我可否要求他补偿
13天前您好,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约定应视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该车位属于“人防车位”,且该条款不违反法律规定,则该条款有效。因此,即使卖家无法出售人防车位给您,您仍然有权依据合同主张您的权益。 然而,由于人防车位的特殊性质,如其使用和维护等可能与普通住宅区有所不同,建议在签订合同时详细阅读并理解相关条款,并考虑聘请专业人士进行咨询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果您对合同条款有疑问或担忧,可以向有关机构或专家寻求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尊重对方权益,避免因误解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希望上述信息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