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6年到单位上班,08年公司才与我签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请问之前两年欠缴社保能否要求单位补交或与此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赔偿?
2025-09-07 22:52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因此,在你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为你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此前两年的社保费用。如果单位拒绝为你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未能按时缴纳社保费用,你可以据此要求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如果你认为单位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解雇,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