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七月份入职,至今工作十个月了,头三个月是试用期,转正后一直到现在没有签订劳务合同。从17年1月份到现在都没有结工资,仅在三月底发了一月份的部分工资2000元。现在我想离职,但是之前离职了一个多月的同事也到现在没有结工资,一直拖欠着。工资是每个月15日下发的。现在我想问, 1.我现在离职公司是否应该立即结清我的工资,还是应该等到下月15日再结清? 2.我理应得到哪些赔付? 3.若公司规定离职提出一个月后才能走,我不等这一个月,公司是否可以对我进行扣减工资的处罚
2024-09-26 04:52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资,并且应当及时足额支付。 对于您的第一个问题,如果您已经工作满一年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工作年限(通常为6个月),那么您可以向公司申请终止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的数额需要依据您所在地区和行业的标准来确定。 关于第二个问题,如果公司拖欠您的工资,您可以选择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与公司协商解决,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则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问题。 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由其介入协调处理。 如果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您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对于第三个问题,由于公司规定离职需等待一个月后才可离职,因此在未达到该期限的情况下,公司不得对您的工资进行任何形式的扣除或扣减。除非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否则任何基于此理由而采取的行为都是不合法的。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收集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考勤记录等相关材料,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