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山东人,2015年在山西省永济市做蛋糕的时候由于泡打粉过量被取保候审,后来送了点东西以为事情解决了,本年年底回老家的时候没有给他们打招呼,后来被网上通缉,现在我被此地派出所带回,说要移交检察院起诉,现在属于监视居住。我想问律师,我现在是怀孕期间,又是寄居在老乡租住的民房里,像我这种情况能不能要求他们别拖太久,还有就是移交检察院后监视居住权还归派出所吗?我的身份证已经上交派出所了,每天都要去报道,如果这种情况需要很久的话,我能要求回老家,让老家的派出所监视居住吗?谢谢
2024-09-26 06:18你好,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羁押过程中应当予以看管和保护。如果你是孕妇且无固定住所,那么你的监所应为你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并确保你的人身安全。 关于是否可以要求延长监视居住期限的问题,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通常情况下,如无特殊原因,公安机关有权决定延长或缩短监视居住期限,但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至于能否要求回家乡由当地派出所监视居住,这取决于当地的司法实践以及你与当地派出所之间的关系。你可以尝试联系当地的法院或检察院,询问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或者政策支持你的情况。 总之,在任何情况下,你都有权利要求得到适当的照顾和保护,因此建议你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