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转来的店付了转让费还有三个月房租过了三天房东说房子下期不租了,请问这是属于欺诈吗?我还能要回转让费吗
2024-09-02 04:46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一些争议。首先,您提到的“房东说房子下期不租了”,这可能意味着房东决定不再出租该房产给您。在这种情况下,房东的行为并不违法或构成欺诈。 然而,在租赁合同中通常会包含类似“下一期”这样的条款,即在下一个租赁周期结束后,如果双方都没有提出终止合同,则合同将自动续展。因此,虽然房东声称不会在下一期内继续出租,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已经违约或构成欺诈。 其次,关于转让费的问题,如果这笔费用是明确约定并支付给您的,那么您有权要求退还这部分款项。但是,如果您没有与房东就这一特定条款达成协议,并且该费用并未实际发生,那么您可能无法获得退款。 总的来说,是否构成欺诈以及能否得到赔偿取决于具体细节和合同中的条款。建议您详细阅读租赁合同,了解其中的所有条款,并尽可能地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沟通记录以支持您的主张。如果您对这些法律问题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解释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