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公交车由于道路未修好,遇突出下水井盖造或车辆颠簸,致使车内一71岁老人压缩性腰椎骨折,这样是司机,还是公交公司,还是老人,或道路管理部门,还是井盖产权单位承担伤者费用,如要都有责任,那是各承担多少?
20天前首先,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来确定。在本案例中,事故发生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因素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 道路建设不完善,导致路面不平。 车辆颠簸,造成乘客受伤。 71岁的老人身体状况不佳。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可以确认司机在行驶过程中没有违反交通规则或操作不当,那么司机可能需要承担责任。此外,如果驾驶员在驾驶时遵守了安全规范,并且没有忽视任何潜在的危险,那么他们也可能被认为是无辜的。 另一方面,如果道路建设存在缺陷,那么公交公司的行为可能会被视为疏忽大意,因为他们在提供服务时未能确保乘客的安全。同样,如果司机对路况了解不足,或者在行车过程中缺乏警觉,也可能会被认为有责任。 至于老人受伤,如果他是在乘车的过程中受伤的,那么老人自己也可能有责任。然而,这取决于老人是否能够证明他是因自己的过失而受伤的。 最后,对于井盖产权单位,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表明他们已经采取了必要的措施来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那么他们可能不会被认定为负全责。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他们的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关,那么他们也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具体的责任分配将取决于一系列复杂的事实和证据。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获得最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