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女方家里分房子她要求离婚,她房子过户过她名下她怕离婚了分她房子,我也不要,如果分了房子是不是能分我不要,但是她要求离婚
回答数:897
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因此,即使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也有权请求分割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房产。至于您提到的“如果分了房子”是否能够分得您不要的部分,这需要具体分析双方的财产状况和协议约定。建议您与对方协商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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