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企业干了八年签了三次固定期限合同,其中两次是续签的,今年合同到期人事没给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还是单签了一份固定期限合同。说那三次在一本合同上续签的算一次,这是第二次。我想了解是这样吗?企业合法吗?我该怎么办?谢谢!
2024-08-28 04:19您的情况涉及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在特定情况下,如劳动者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主张提前通知期,但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您目前的情况如下。 您与企业的首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于何时开始? 该次合同是否为续签合同? 由于缺乏具体的信息,我们无法准确判断企业在您第一次续签时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然而,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收集证据。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证明等),以支持您的主张。 及时沟通。尝试与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直接沟通,询问有关合同变更的具体细节,并了解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考虑到合同条款的复杂性和争议解决的难度,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可能会对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有所帮助。 请记住,保持冷静并按照法律规定行事是非常重要的。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到您,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