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去年5月份从朋友那买了一套房子。因为当时他几套房子一起抵押给银行了。到2018年抵押到期。当时说好的去年11月份先给我房子,我去年先给了他一笔钱,等房子抵押到期可以办过户的时候房款再付清。现在房子涨价了,他要求我现在就把房款一把付清。我想问一下我现在把房款给他有没有什么手续可以办,我怕他到时又反悔。我去年给第一笔钱的时间候因为是朋友都没有手续。支接给了另一个朋友做中间人,什么手续都没有。本来说11月份给的房子到现在也没给
2024-11-06 07:03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向我们咨询关于房屋买卖的相关事宜。在进行任何交易之前,请确保所有相关的合同和文件都已经准备妥当,并且双方都对它们的内容有明确的理解。 对于您的情况,如果您已经与对方签订了买卖协议并支付了首付款,那么您可以依据协议中的约定来处理后续事项。通常情况下,如果房产价格上涨,卖方有权要求买家提前支付剩余款项以完成交易。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直接联系卖家或通过中介公司协商解决。 然而,由于您提到的前一个步骤中没有签订正式的书面协议或者没有使用正规的中介机构,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建议您尽快与卖方或其代理人沟通,确认买卖协议的细节,并要求他们提供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一名专业的房地产律师进行咨询,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最后,提醒您注意购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波动、税费负担、房屋质量等问题。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