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楼房不包括取暖费一年9500元租出去了,押金2000元,住了两个月不住了,他要求退钱。我们退吗,退多少合适呢
2024-08-30 00:06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房东在出租房屋时应当将租金和必要的费用一并告知承租人,如果未尽到这一义务,则可能构成违约。在您提供的案例中,房东明确表示了每年9500元的房租,并且还收取了押金2000元。 然而,由于租房合同中并未详细说明取暖费等其他必要费用是否包含在内,因此在此情况下,房东有权主张取暖费等相关费用。考虑到租赁期限为两个月,因此押金2000元应该可以用于抵扣两个月的房租,剩余部分即应作为赔偿金支付给承租人。 具体来说,房东可以退还承租人的金额为。9500元(房租)-2000元(押金)=7500元。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房东与承租人之间应通过协商确定具体的退款方式和比例,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