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您好,我是五月裸辞的,打算六月份一定要找到工作的,结果在一家医院要求试工一个月,我觉得加班太多,在上个两个礼拜班换了一家,后来那家让我去试工三天,第三天下午说我通过了,却说要七月份才能签合同正式入职,我算了算从试工到六月底有14天,这样他们等于使我损失了六月份的一半工资还有绩效,而且也不给我交四金,又是一笔损失。我现在有两个问题,下半月入职的情况下医院是否应该给我交金,第二个问题是试工通过却不肯签合同要等下个月足月开始上班是否合理,我有什么办法可以保障自己的权益,谢谢
2025-09-01 09:45您的情况非常复杂,需要考虑多个因素来评估您所面临的情况。 关于试用期工资和福利待遇的问题。 -通常情况下,如果公司同意提供试用期工资,并且在试用期内提供了基本的工作条件和服务,那么员工有权获得这些福利待遇。 -您提到公司在试用期后才提供正式合同,这可能意味着公司的做法不合法。根据《劳动民法典》,企业必须在试用期满前至少30天通知员工是否录用,并且在试用期间给予员工完整的福利待遇。 关于是否应该给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如果该企业在试用期内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那么这是公司应尽的责任。 -然而,如果您认为公司在试用期内没有履行其应有的义务,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解决方法。 -您可以通过与公司进行沟通,明确说明您的不满和要求,要求公司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供正式合同和相应的福利待遇。 -如果公司仍然不愿意提供正式合同,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例如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判断。希望您能早日解决问题,保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