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四个月没发工资了,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年休,探亲假,婚丧假,计划生育假,法定节日假等都没有过总之都服国家规定。工资底三千多太低了我可以告单位吗?能告赢了吗
2025-09-01 10:16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状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您的工资。 如果您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同时,为了确保诉讼的成功率,建议在提起诉讼前详细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