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董建龙 核准身份证号:622425197905101016涉嫌恶意欺诈金融公司资金。经多次催缴仍没有履行还款义务,蓄意逃避,不法意图明显。诈骗材料及录音记录170105为证。现将嫌疑人及财产进行全面稽查,并申请于2017年11月25日(星期六)陇西县人民法院开庭,案件号:(简称)法刑初字第00645号,特此告知!请你留意法院公告,传票近日会送达,若缺席出庭,将报备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进行网上追逃全国通缉,详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3条,177条。在法院宣判前全额偿清欠款可依法酌情免除刑事责任,特此告知,如有疑问请询问本机,如协商还款致电4000847099
2025-03-10 22:36尊敬的被告人在接到上述通知后,请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到陇西县人民法院参加庭审。如果未能按时出席,您的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逃避法律制裁,甚至面临刑事拘留的风险。同时,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您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的服务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