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父亲是一名小学老师,他的身份证是1957年出生,最原始的档案是1958年出生的,当然,档案里也还有1957年的。上个月人社局按1957年让我父亲退休了,这个我们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本来按档案是应该按1958年出生的!谢谢!
2025-10-19 14:13您好,关于您提到的情况,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公民的出生日期应当以户口簿记载为准。因此,如果您的父亲在办理退休手续时使用的是1957年的出生日期,并且按照该出生日期计算其退休年龄,则存在一定的争议。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可能的解决方案。 提起行政复议。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审查并确认您的父亲的退休年龄是否正确。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申诉至人民法院。如果上述途径未能解决问题,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或者变更原行政行为。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提交相关的证据和材料,证明您父亲的实际情况与所使用的退休年龄不相符。 调解解决。最后,您也可以尝试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争议。您可以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需要确保您的行动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程序,并收集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