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贵州黔南都匀金立营业厅拿了一个手机,当时手机价格是1780元。营业员说送手机交话费,1780元手机每个月交费158元话费加4元手续费,后来拿了手机移动公司每个月送话费是120元。看了一下不对啊不是说158吗。后来就没有及时交话费。现在有和一个放贷公司有关系了。现在说手机是2600元的发信息过来叫我付3000多逾期手机费还到法院起诉我信息都发来了,之前我和两个朋友并没有看到合同上是2600手机。请问各位青天大律师我应该怎么办
2025-05-06 01:54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您与放贷公司的协议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费用和服务标准,并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手段诱导消费者支付额外费用。 对于您所遇到的情况,建议您立即停止与该放贷公司的合作,并保存好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通话记录、短信记录、转账凭证等。同时,您可以联系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或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如果您对上述情况感到困惑或不知所措,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咨询,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