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员工上班2个月了,然后还没签合同,他下午4点出去办私事,我公司下班时间是5点。没有和我请假,然后出去后被车撞死了,事故认定书出来是开车的人全责,家属要求我赔钱,我要赔吗
2025-05-06 09: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未与员工签订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则存在未建立劳动关系的风险。因此,在本案中,即使员工没有请假就外出办私事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并去世,公司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具体而言,公司在事故发生时已经明确告知员工公司的作息时间和工作安排,但员工并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离开,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此外,公司也未能提供足够的安全保障措施,以防止此类意外事件的发生。因此,尽管事故的责任在于开车者,但公司作为雇主,也有一定的过错。 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综合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以及事故的具体情况等因素,合理分配责任。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便得到更具体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