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问题是,我之前辞职的小公司没有签合同,上了四个月交了三个月社保,但是一月5日我提出离职,由于个人关系,在15日正式离职,老板没有解除我的社保,一直让我交接,交接了几次老板都不满意,意思是直到满意也不一定给我停社保。 我的工资是三千,含社保,我是第一次参加工作,所以不太明白,认为社保是公司和个人承担,社保一共1200,直到我提出辞职,老板告诉我12月没有工资,把之前10.11.12三个月的社保扣了,3600,我还欠他600,就用一月的10天抵用,加班没有加班工资,报销的二百块钱左右也没有给报过。 所以,我想问有没有不和老板见面的情况,让她解除我的社保,我自己交
2025-05-06 10:12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争议。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以及补缴社会保险费。如果您在离职前已经与公司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且存在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如未按时支付工资或未及时办理社保转移),您可以考虑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协商解决。您可以在正式离职前尝试与老板进行沟通,说明您的不满并希望得到合理的处理。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由专业的劳动仲裁员对案件进行全面审理,并作出裁决。 提起民事诉讼。如果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或者对方拒绝调解,则可以考虑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判令其履行相关义务。 利用法律法规。了解相关的劳动法规,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以获得更具体的指导和支持。 请注意,以上建议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事先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