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去外省打工十个月了,回来了,就不回家,连四岁大的小孩也不管不顾,一分钱也拿回家,最后发生争吵的情况下去离婚,可第二天她就有了一个男的陪在身边,在离婚协议书上答应给四岁大的儿子每月扶养费,到最后她都没。她把我联系她的方式都也中断。请问我该怎么办。
2025-02-12 02:57首先,您需要了解法律规定中关于婚姻关系破裂后的处理方式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决定离婚,可以采取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决。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应当充分沟通,寻求共同的解决方案,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违反了法律和道德规范,您可以考虑通过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离婚诉讼中,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用,这通常是指孩子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等。在诉讼过程中,您可能需要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对方没有履行抚养义务,以及对方是否有能力支付抚养费用。此外,您还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离婚协议书中承诺的抚养费金额是否被实际执行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果对方未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您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帮助您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为了保护自己和孩子的利益,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同时,也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将来解决问题时能够提供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