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北京投保,产假休青岛的产假。只有走的北京生育津贴,青岛公司以青人社发 〔2011〕26 号文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职工生育津贴按60%计发;高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职工津贴按300%计发,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比如公司今天人员平均收入6000,去年是5000,就不给补,除非达到15000以上才给补差价。而且还考虑再给员工降低工资。之前北京招聘过去的同事,月薪17100,说由于公司北京无项目了,让回青岛,工资已经降低过一次到9800,产假一分钱补助没有。口口声声说青岛公司没有补差价一说。仲裁胜诉多少?
2025-02-12 01:5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争议和企业补偿的问题。如果您已经成功地通过了仲裁,并且获得了胜诉的结果,那么通常情况下,您有权要求企业和雇主支付相应的补偿金或赔偿金。 具体来说,如果企业在补偿上存在不足,您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要求企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补偿。此外,您还可以要求企业提供额外的补偿,例如提高工资水平或者提供其他形式的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工资单、工作证明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支持材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