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正式员工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我现在提前两个月,经理说人多要排队
2024-07-02 03:5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在试用期满后,如果希望解除劳动合同,通常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您已经提前两个月通知公司,实际上已经超出了法定的提前通知期,这在法律上是允许的。 至于经理提到的“人多要排队”,这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如果公司内部有相关的离职流程或规定,您应当遵守公司的内部规定。但如果公司的规定与法律规定相冲突,或者公司没有合理的解释和安排,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您的离职事宜。 您可以与经理或人力资源部门进一步沟通,明确表达您的意愿,并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的内部流程尽快处理您的离职申请。如果公司拒绝或者拖延,您可以寻求劳动仲裁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