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合同上写的是每月十五号发上个月的工资,我16号打的辞职,让我18号去结算工资(立即辞职的那种),这个月15号刚好是星期天,公司就改成17号发工资了,但是没发我的,说算结工资的时候一起发,可能会扣我上个月的工资,请问这样是不是不合法
2024-09-21 02:4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作期间的所有收入。如果您的公司未能在您提出辞职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16号支付您上个月的工资,并且没有提供任何理由或解释,那么这可能违反了劳动法中的规定。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并要求立即支付您上个月的全部工资。 如果公司拒绝支付,您可以尝试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寻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帮助来解决这个问题。 在某些情况下,您还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比如申请仲裁或者起诉到法院。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情况时,确保有证据支持您的主张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