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骑摩托路口转弯,保持低速,一中年男子同骑摩托超速迎面过来,当时对方已经急刹车,车一路侧翻,直至倒在当事人车上。事后知对方腿粉碎性骨折,请问这责任如何划分,对方没有摩托车驾驶证。
14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机动车行驶时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承担次要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责任。 在本案中,由于事故双方均无过错,应适用无过错原则,即各方均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机动车一方存在违法行为,如超速等,则可能需要对事故后果承担部分责任。具体情况还需结合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来确定具体责任比例。对于对方的伤情,应当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以及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进行判定,并据此计算相应的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