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阳江市阳东区大沟镇三丫村村民,现在为了建设农村发展经济扶贫工作,三丫村委会叫我回乡投资办加工厂,厂房钢结构,属临时建筑800平方左右,规模不大,能就业50-60人!有村委会证明和全村民签名同意,但大沟镇国土局接到举报说我们违章建筑,发下通知,要我们自行折除。这种情况有解决方法吗?
2025-08-09 05:45您好,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未经批准进行违法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您的情况属于违法建设行为,建议您及时与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沟通协商,争取合法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以确保权益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