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时公司经理只说有三天试用期,不管过与没过都没有薪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工作一个半月后发放工资时看工资条发现数目不对,春节7天假期和一个月4天休息都没有算工资。问了才告诉我有为期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无带薪休假并且法定节假日也无带薪休息。请问这样合法吗?
2025-06-12 16:42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享有包括但不限于带薪年假等权利。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支付员工应得的带薪休假及法定节假日工资,这将构成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 其次,关于试用期的计算,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试用期的具体期限,通常情况下,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因此,该公司提供的3个月试用期是不符合规定的。 综上所述,该公司的做法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议您尽快与公司协商解决此事,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寻求进一步的帮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