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 我和我同事应聘了一家上市公司的旗下店 名叫多奇妙儿童乐园 我们之前面试时候对方面试官你给我们说过试用期之事 我和我同事辛辛苦苦在外面宣传总共做了五天大概有八九百块钱 现在莫名其妙的把我们开了 我们问他要工资对方说没有满七天不给 请问我需要去劳动局吗,还有对方经理直接把我们拉黑 我们每天上班的聊天记录和工作照片我们都有保存 请问律师我们如何去处理此事
16天前针对您的情况,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收集证据。保留所有与招聘过程相关的书面材料(如合同、面试通知、薪资协议等),以及任何沟通记录(包括短信、邮件、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证明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确认事实。首先明确是否真的存在试用期制度。如果存在,了解其具体内容和标准;如果没有,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 准备起诉文件。如果您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应准备好起诉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涉及的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信息。 -具体要求支付未结工资、赔偿金等相关款项。 -明确诉讼请求的具体原因和依据。 寻求法律帮助。可以考虑聘请律师或法律顾问进行指导。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并协助准备诉讼材料。 协商解决。尝试与对方公司进行私下协商,表达您的不满并提出解决方案。有时候,通过沟通达成一致可能会比正式提起诉讼更为简便和经济。 维护自身权益。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确保自己的安全,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同时,也要保持冷静,理性对待争议,尽量减少负面影响。 关注法律法规。详细了解相关劳动法规,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例如,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以及违反该规定可能承担的责任。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操作还需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应对。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