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8月份而发生车祸,交警判我次责,对方肇事车辆主责,医疗费5万,对方肇事车辆垫付了1万,其它是我自己出的,我受伤的位置是锁骨断裂,需要去做二次手术取钢板,花费可能是2万,对方保险公司只愿意赔6000的80%就是4800,如果是实报实销的就要二次手术结束后,要重新评残,而且还不一定评得上,这样的话我可能会损失伤残补助5万左右,在车祸发生后,车主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和我姐姐签署了 不承担一切与本次事件相关的一切责任和相应的费用 ,大概的意思就是说他买了保险,他一分钱不出,保险公司给我多少就算多少 请问: 1、第一次伤残评定不算数吗?如果评不上,中间的时间算误工费吗? 2、我姐姐给他签了他不
2025-04-12 10:37关于第一次伤残评定的问题,通常情况下,第一次伤残评定的结果会作为赔偿的基础。因此,如果第一次评定结果无法满足您的需求,那么您可能需要重新进行伤残评定。 如果您姐姐签署的是“不承担一切与本次事件相关的一切责任和相应的费用”的条款,并且这导致您无法获得保险公司的全额赔偿,那么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而言,您可以要求法院撤销该协议或请求确认该协议无效,以便获得全部的赔偿金额。 关于误工费的问题,如果您的工作因为这次事故受到影响,确实影响到了您的收入,那么您有权要求赔偿误工费。然而,具体的赔偿数额将取决于您的工作性质以及恢复期等因素。 在车祸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是否承担完全的责任,以及如何分配赔偿金,这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和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来确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