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起亚4S店定了一款汽车,事后问销售车子生产日期,销售说都是16年12月份的车子,这么算下来车子距离生产日期有近八个月了。我告诉销售不接受库存车,可以接受生产日期3-4个月内的,乃至半年内的。销售却说没有这么新的生产日期,厂里存货太多,这也是新车,如果要新的生产日期,要等很久很久等等。付定金的单子上没有注明车子的生产日期,现在我不想要库存这么久的车子,因为车子轮胎,蓄电池和裸露在外的密封条经过这么长时间的风吹日晒,肯定会有老化现象。请问国家有没有相关法律条文约束4S店的,距离生产日期这么久的库存车,还能在4S店当新车销售吗?如果我要求全额退还定金,商家有没有权利拒绝或者扣除定金?
2024-11-24 15:14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新旧车辆标准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因此,您的购车合同应该明确约定车辆的具体制造日期。 对于您提到的库存车的问题,虽然有些4S店可能表示他们的存货很多,但根据法律规定,他们不得以任何理由出售已过保质期或已使用过的车辆。所以,即使您已经支付了定金,您也有权要求全额退款并获得补偿。 此外,如果您对购买的新车不满意,您可以要求退换或修理,并且有权要求赔偿因退货而产生的损失。这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用、交通费以及可能失去的收入等。 总之,作为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条款,保留好所有的交易记录,以便在必要时进行维权。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