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劳动合同,我贡职海丰商贸,贡职时间为2016年10月26日-2017年10月2日,书面辞职九月提交,2017年10月1日批准辞职,当初口头约定做满一年,底薪2500+千分之五提成,底薪按月发放,提成年底一次清算,目前底薪还有4000多老板说三个月后发,提成因为没有做够一年一分也不发,我应该怎么才能拿到我所有的工资?谢谢解答
2025-02-06 00:11首先,您应该与您的雇主协商解决这个问题。您可以尝试联系您的雇主并询问他们是否可以按照口头协议支付剩余的工资。如果您的雇主拒绝支付剩余的工资,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在任何情况下,请确保保留所有相关的沟通记录和证据,以便将来需要时使用。如果您对劳动争议有疑问,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