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两个孩子的父亲,今年离婚了,女方不要孩子,一年就给五千抚养费,离婚几个月了,孩子现在和我和老人一起生活,老人双方都有病我感觉我的能力有限,不能给孩子很好的生活环境现在,我可以上诉从新判吗?
2025-03-24 17:58尊敬的用户,根据法律规定,您有权上诉请求重新判决。在离婚案件中,如果一方不愿意抚养子女,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或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用。在您的情况下,建议及时与律师沟通,以获取专业的法律意见,并采取适当的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请注意保持良好的情绪状态,为未来的家庭生活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