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求职遭遇乙肝歧视,该公司需要我以个人体检为理由去进行入职,我体检完乙肝两对半后医生告知我携带乙肝病毒,但是肝功能指标正常。我向该公司总负责人询问是否可以入职,遭到了拒绝。我是否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赔偿误工费以及精神损失费
2024-09-30 11:4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2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2条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在录用过程中实施性别、种族、国籍等歧视性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拒绝公司的要求,并且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建议您首先与公司进行沟通,说明您的情况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果沟通无效,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例如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劳动仲裁。 请注意,具体案件的处理结果可能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证据收集、法律规定、司法实践等。因此,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请务必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最准确和具体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