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长子,前几年和弟弟在征得父亲同意后,把破烂的老房子拆了重建,几年后,政府拆迁,按房子平方数一比一赔偿了安置房,但因为地是父亲的,所以当时是父亲签字的,安置房的产权都变成父亲的了,现在姐姐却因为房产证上是父亲的名字,要求她也要分得房产,我想问虽然是父亲的地建起来的房子,但拆迁时是按我们兄弟建好后的房子平方数赔偿的,这样属于父亲的财产吗,我姐姐有权分吗?
2025-03-04 23:40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拆迁补偿款应按照被拆迁人的实际居住面积或使用面积进行分配。如果拆迁补偿款按照实际建造面积进行分配,则该部分拆迁补偿款应当属于原房屋所有人(即您),包括您在内的所有子女均无权主张分割。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拆迁补偿款是按照原房屋所有权人(即您的父亲)的名义发放的,并且没有明确表示此款项为“拆迁补偿款”,那么可能意味着这部分款项并非仅针对拆迁户,而是包括拆迁户及其继承人共同享有的权益。在这种情况下,您及您的弟弟作为拆迁户之一,可以基于其对房屋的合法拥有权利主张相应份额。 不过,具体到本案中,需要确认的是拆迁协议是否明确指明拆迁补偿款包含您及弟弟的份额。如果没有明确指出,建议向拆迁方了解详细情况并寻求法律意见。此外,即使最终确定拆迁补偿款归于原房屋所有人,也建议您与姐姐沟通协商解决方法,避免因遗产纠纷影响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