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承包了一家装修活儿,叫我去安装水电,2018年8月1日我们一同去看了,定于8月5月去开工,8月5日的早晨,由我开车与他还有两名工人一同前往。(由于小王有些地方他不放心,要一同去指导我们,所以他要一同前往)一路上我非常小心,提醒自已开车慢点,安全第一,哪知行驶在半路,在一急弯上坡路段,车翻了导致小王与一名工人受伤。小王他有责任吗?
18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因此,如果该事故是由于装修材料的质量问题造成的,那么小王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此外,作为雇主,小王也有义务确保其雇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如果他在工作中没有尽到这个职责,那么他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对员工的安全负有过错,从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是,具体的责任划分还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事故的具体情况、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等。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