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7年4月12日以个人名义与内蒙古弗来尔德(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一份混凝土基础拆除协议。但是工程结束后,该公司却没有给我应得的拆除费,并且联系不到该公司的负责人 。我想经过法律程序要回我的工钱 。
23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赔偿条款,则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实际损失。您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证明您已经完成了合同义务并支付了相应的费用,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支付拆除费和相关费用。同时,建议在起诉前先与对方协商,看能否达成和解。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