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一朋友的妈妈(61岁)在今年3月份杭州某小区内被一辆私家车撞到,头颅和盆骨着地,判定对方全责,肇事人为同一小区。在医院昏迷两天,颅骨出血轻度损伤,头颅有淤血,住院15天。修养三个月,修养在家期间,肇事人一次没来看过。前两个月(不包括医药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用多少钱?我朋友要求护理费用为9000元,对方只愿出护理费2300元,医生开具护理证明为45天。谢谢律师
2024-12-07 10:50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朋友的母亲因交通事故导致头部和盆骨受伤,并且需要长期休养。关于护理费用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护理人员的工资收入可以作为赔偿的一部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护理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但若受害人因残疾或者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则可适当延长。在此情况下,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医疗护理人员进行护理工作,以确保患者得到适当的照顾。 建议您与对方协商并寻求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您朋友母亲的利益。同时,也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以获取更多的经济补偿。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