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权问题:老房子有房产证,是奶奶的名字,但奶奶已经过世多年,生有父亲和姑姑,父亲也已经去世,奶奶是爷爷第二任妻子,房产证是80年代办理的,爷爷的第一任妻子现仅存孙子辈(也就是我这一辈),请问非亲生子女及后代是否有权继承该房产?(房子一直是我们在居住,她们很早就分出去了,房屋多年来一直是我母亲在修缮打理)若该房子后来买给房管部门,后又用钱赎回,钱是大家一起凑的,房产证却依旧是奶奶的名字,请问非亲生子女及后代是否有继承权?
8天前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如果老房子的所有者是奶奶,且房产证上只有奶奶一人名字,那么除非有证据证明其他家庭成员也有合法权利继承,否则奶奶的子女和其他亲属均无权继承。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权利获得与遗产相关的利益。 对于您提到的情况,即房子被卖掉并由房管部门购买,然后用这笔钱赎回了原来的房产,并且产权仍归奶奶名下,这种情况可能需要通过法院进行诉讼来确定是否能获得相关权益。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通过聘请一位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或继承法专家来帮助您解决这个问题。律师会审查所有相关文件,包括买卖合同、购房协议等,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总之,在处理此类复杂的财产继承问题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责任。同时,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关系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些情况往往涉及多个方面的考虑和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