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上班的时候,被钢筋穿透手臂(在肌肉那个地方)和肚子那里戳了个洞,缝了几针;因为工伤住院了。老板来看的时候给过500元,住院费也是他给的,老板说务工费只给五十元一天,我觉得太少,应该给多少事宜呢?想咨询一下?
2025-01-18 05:29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法定费用。因此,如果您的丈夫在工作中受伤,您可以要求雇主按照法律规定向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务工费”,这通常是指雇佣合同中约定的工作报酬。如果您认为雇主提供的“务工费”金额太低,您可以与雇主协商并要求增加。此外,如果您对雇主的行为不满或存在其他争议,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最后,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