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农业户口十级伤残一般赔付标准
2025-01-18 06:30《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因此,对于天津农业户口的十级伤残职工来说,其可以获得的赔偿金额如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个月×本人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本人工资 综上所述,如果天津农业户口的十级伤残职工在工作期间遭受伤害并被认定为工伤,则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获得相应的赔偿。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实际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等因素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