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2年12月份入职,入职后未签订劳动合同;直至2017年7月份,因其上市需要;要让我补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2015年12月至2018年12月,我有邮箱证据。现我已于2018年辞职,还能否要求其支付经济赔偿,如能可以得到多少个月的,赔偿金是工资的2信吗?
12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您已经离职且无法再与公司续签合同。因此,您有权获得经济补偿,即根据您的工龄和剩余服务期计算的金额。请注意,经济补偿通常基于以下公式。 经济补偿=(最后一笔工资-最低工资)×工龄×剩余服务期 最低工资通常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公司未能提供最低工资或低于该标准,则经济补偿将按照该标准计算。 请确保保留所有相关的书面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工作证明等,以支持您的请求。此外,请务必及时与公司的法律顾问联系,了解他们是否同意延长合同或支付经济补偿的可能性,并遵守当地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