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普通电工,去年的一次机会我和好几个同事去了一家华人在俄罗斯办厂的一家老板打工。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什么待遇都是口头上一讲就完事了。后来去干了九个多月后,由于气候饮食工作劳累熬夜时间长,最后把我给累病了。后来我要求公司派人带我去医院做了好多次检查说我啥病都没有。病情一直拖到2017年2月份我回国在本市中心医院做了检查后,我把结果发给厂里,领导看后说我的病情比较严重,等病养好了公司再安排我过去上班。其实这只是个谎子。在我元月二十几号回国前没有那位领导给我讲过这些事情。我听那边的同事讲这几天都发了去年的年终奖了。我问厂长,他说什么我试用期都没过没有。我想问下律师高人:象我这种情况厂家应该赔付我
2021-06-29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