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老人家已80多岁过世了,在过世之前没有接到任何书面和口头关于公墓规化通知,奶奶火葬后才得到通知,可是奶奶的墓地早已看好,火葬头一天也把墓地修好,火帐过后我们把奶奶安葬好了,可政府应要求我们迁移,奶奶安葬的地方都还有很多坟墓并且还有新墓地出现,政府这样做合理吗
16天前尊敬的用户,您的问题涉及到继承权、土地使用以及政府行为等方面的问题。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如果去世者的生前遗嘱或者合法的继承人能够证明其已经将遗产转移给了其他人,并且该他人愿意接受这些财产,那么这部分财产可以不被征收。 在您提到的情况中,由于去世者没有留下任何书面或口头通知,因此很难确定她是否已经将财产转移到了其他人的名下。此外,您提到的“新的墓地”可能是指在去世者死后出现的新墓地,这需要通过具体的调查来确认是否存在此类情况。 对于政府的行为,如果您认为存在不合理之处,您可以向当地政府部门提出申诉,要求重新考虑这一决定。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以保护。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