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好!想咨询下,在一个公司做了10年8个月,现在老板制定新的岗位职责出来,有些是根本没办法做到的,比如:做销售的要负责自己的客户的接送工作,但这销售连驾照都没有,怎样接受呢!所以老板以不能圣任岗位职责为由,到本月31日后就不与该员工续约。请问该老板的行为违反劳动法吗?10年以上的员工劳动法是长期合同劳工吗?还有如果谈赔偿,是怎样赔法?这个员工做了10年8个月应该拿到什么赔偿?
1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您已经在这个职位上工作了10年8个月,并且老板决定将新职责分配给您,但这些职责可能超出您的能力范围。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法。 与老板进行沟通。尝试与老板直接沟通,表达您对新职责的理解和担忧,并询问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确保您能够完成这些任务。 职位调整或转岗。如果老板无法满足您的要求,他们可能会考虑重新安排您的工作任务或者提供其他机会来帮助您适应新的角色。 劳动仲裁。如果您认为老板的行为不合法,您可以寻求劳动仲裁的帮助。这通常意味着提交一份书面申请,说明您的情况,并附上相关证据。 关于是否属于长期合同劳工的问题,这取决于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一般来说,当员工服务满一定期限(通常是6个月至1年)后,雇主通常会与员工签订长期合同。 对于赔偿的问题,具体金额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工作年限、职位级别、公司的规模以及当地的生活成本等。如果您想要获得赔偿,请务必仔细研究当地的法律法规,并向专业的法律顾问咨询。此外,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以免错过最佳时机。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并获取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