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款未交齐要求补交利息的合法吗。是这样的。我们是农村自建房 当时还欠8万建房款没付 房产证拖了9年还没发下来。现在说要发房产证 但是要拿到证 必须要补齐8万建房款 跟相应的利息。这个利息是村里收的 请问这样收利息合法吗
14天前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我将为您提供一些建议和可能的解决方案。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组织对农民个人的债务应当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义进行清偿,并且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完毕。 其次,如果农村集体组织已经向您收取了利息,则该利息是否合理以及是否有权收取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首先,您与农村集体组织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否存在明确的书面合同或者口头协议?如果没有书面合同或协议,那么该借款行为是否有效? 其次,农村集体组织是否有权利收取利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集体组织作为债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但其权利受到一定限制,如利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 最后,农村集体组织收取的利息是否合理?这取决于借款的具体情况,包括借款金额、还款时间等因素。 因此,在处理类似纠纷时,建议您与农村集体组织进行协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如果您认为农村集体组织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