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某粮食部门的职工,从2011年至今,单位未发工资,一直以来也没让上班,今年我要退休了,从2011年到现在的社会保险金,单位让我自己补交,合法吗?,到那个部门反应情况呢。我们长垣县粮食部门好多在岗职工都是这样,不让下岗不让上班,就这么拖着,到退休年龄让自己补交社保,局里所里不管。
18天前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劳动者有权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并且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如果您所在的粮食部门不按时发放工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或者申请调解;如果劳动争议发生,您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另外,对于社会保险的问题,建议您先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咨询相关政策和具体操作流程,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