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做的是销售行业,在商场上班,酬劳是底薪加提成,自2017全年任务是300万以上,底薪是2200,因商场是新建的商场,该品牌也是第一次引进,整体销售不好,所以公司开会决定降低全年任务,从4月及开始降低,则底薪也因此而降低200,但公司老板说因整体任务较低,所以要将一月到三月的工资里扣除多发的200元,这样合法吗?急需解答,谢谢
2021-07-22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